博物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
2016-03-15 09:58 |
博物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
人员数量: 21人 在编人数: 人
招聘人数: 2人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:12人
初级职称以上: 8人 管理人员数量: 6人
专业技术人员数量: 7人 内设机构: 6人
机构设置:专家顾问学术委员会、展览陈列部、鉴定评估中心、高古陶瓷研究会、宣传教育部、安全保卫部等。
岗位设立:
馆长职责:主持博物馆全面工作。
1、组织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。
2、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3、负责博物馆藏品建设、队伍建设。
4、负责对外业务拓展和学术交流。
5、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,常抓不懈。
副馆长职责:协助馆长完成各项工作,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。
1、主管行政各项工作,具体安排、督促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。
2、制定博物馆制度建设。
3、做好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。
4、协助馆长开展对外业务。
5、协助馆长抓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机构职能:
(一)专家顾问学术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:
1、指导本馆业务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;
2、指导重要藏品征集、借用;
3、指导重要陈列展览举办和引进;
4、指导藏品处置意见的拟定;
5、指导重点课题研究及成果推广;
6、指导文物、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。
(二) 展览陈列部。职能:保管、展览、陈列、讲解、宣传、教育等。
(三) 鉴定评估中心。职能:对藏品进行专业鉴定、评估。
(四)高古陶瓷研究会。职能:办班培训、学术研究,出版专著,开展学术活动等。
(五)宣传教育部。职能:负责宣传、教育工作。
(六)安全保卫部。职能:配置先进的火灾监控报警灭火系统、安全防盗监控报警系统,保障藏品安全及安全设备设施。
人员配备:
专家顾问学术委员会5人、展览陈列部4人、鉴定评估中心3人、高古陶瓷研究会5人、宣传教育部2人、安全保卫部2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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